网络创业培训
一、培训对象:
      农技工培训: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农村新成长劳动力、拟转移就业劳动者、在岗农民工。
(新成长劳动力:指初、高中应届毕业生,复员转业军人,大中专毕业生等没有工作经历的人员。转移就业劳动者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农村劳动者,想通过就业或创业取得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而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技能培训农村劳动者。不分一、二、三产业,只要是政府补贴性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内的,都可以培训,都可以享受补贴。)
网络创业培训:主要指五类人员:①贫困家庭子女、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③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④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⑤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二、培训时限
农民工培训:A类240学时、B类120学时、C类80学时,每学时45分钟,劳动预备制培训应达到720学时(六个月)以上,但最高不超过1440学时(一年)。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就可以。
网络创业培训:56学时。
三、培训补贴标准
农民工培训:每学时8元。执行《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吉政发〔2017〕32号)。
A类:240*8=1920元;B类:120*8=960元;
C类:80*8=640元
网络创业培训:  1500元/人,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培训补贴。
四、培训补贴申请条件
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五类人员,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对为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垫付劳动预备制培训费的培训机构,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其中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同时给予一定标准的生活费补贴。
属国家职业资格的需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之外的需取得相应的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  
五、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要求(申请发放程序)
职业培训补贴申请发放分四种情况:  
第一、五类人员申请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无《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的农村劳动力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第二、职业培训机构为农村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贫困家庭子女代为申请职业培训补贴的,还应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凭《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初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代为申请协议;城市低保家庭学员的生活费补贴申请材料还应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材料。
第三、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申请技能培训补贴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等。企业为在职职工申请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等。企业在开展技师培训或新型学徒制培训前,还应将培训计划、培训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等有关材料报当地人社部门备案。
第四、职业培训机构为去产能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开展项目制培训的,申请补贴资金应向委托培训的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培训计划和大纲、培训内容和教材、授课教师信息、全程授课视频资料等。培训机构在开展项目制培训前,还应将培训计划和大纲、培训人员花名册等有关材料报当地人社部门备案。
上述申请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后,个人申请的培训补贴或生活费补贴资金,按规定支付到申请者本人个人银行账户或个人信用账户;对企业和培训机构代为申请或直补培训机构的培训补贴资金,按规定支付到企业和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作者:管理员    来源:白城市洮北区就业服务局    发布日期:2019/6/11 6: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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